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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母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,丟下了395000元的死亡賠償金,5名子女為此鬧翻了臉,有的主張按遺產繼承,有的認為應按照共同共有進行分割。在爭執無果的情況下,兄妹五褐藻醣膠人鬧上了法庭。
  鳳陽的吳女士與丈夫共生育五個子女,即長子谷甲、長女谷乙、次女谷丙、三女兒谷丁、次子谷戊;丈夫早已去世。去年9月的一天,吳女士在上街買菜途中不幸被一小貨車撞傷,隨後被送往鳳長灘島陽縣中醫院治療,住院87天后不幸去世。吳女士住院期間的費用,主要由谷戊承擔,其他兄妹也有看護;吳女士去世後,喪葬辦理,主要由谷戊及谷乙、谷丁辦理,谷甲、谷丙在看護和費用上付出較少。
  在此期間,肇事方及保險公司賠償了395000元由谷戊掌握、支出。辦理完母親的喪事後,兄妹五人在賬目和死亡賠償金分割上,產生了爭執。谷戊認為支出207038元,但支出賬目兄妹沒有清算,谷甲、谷丙認可各項支票貼出為178577.40元。在無奈下,兄妹幾個鬧上了法庭,谷戊認為,母親住院料理後事期間,其支付207038元。這賠償款並不是遺產,不能平均分割,應考慮相關因素,精神上付出較多的人多分,付出較少應該不分或者少分。
  法院認為,該款的分割應扣除治療及喪葬的費用支出,即雙方認可178577.40元支出應予扣除,其餘的216422.60元方可進行分割。此外,本案涉及的賠償款非吳女士的個人遺產,不能適用遺產繼承的分配原則進行分割,對該款應考慮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、付出程度等因素適當分割,而非均等分配。據此判決,谷戊扣除相關花費後,支付谷丙20000元、谷甲30000元、谷乙40000元、谷丁40000元。(皖東晨刊 張永室內設計坤 張睿 記者王太新)標簽:死亡賠償金 鬧上法庭 交通事故編輯:唐娜  (原標題:鳳陽:老母親事故身亡 5子女為賠償金鬧上法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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